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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下乡 品牌意识正在加强

日期:2010/2/6  阅读数:740

   农村市场的概念,除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之外,亦应包括县、县级市和中小城镇,我们称之为“大农村市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对农村市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综合后确定的。我们将大城市周围的卫星城镇、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县级市及小城镇规划建设较好的地区,都归入农村市场的范围,在这里,“农村市场”已不是地域上的意义,而代表了一种有自己独特面貌的消费能力和层次。

  尽管多年前就有人提出农村经济,关注农村市场,但是任何时候都没有像今天谈起农村的时候让人兴奋。或许在这个时候来谈农村市场会比较实际一点,中国在崛起,经济在腾飞,金融危机下,为扩大内需,中央对农村政策的倾斜,无论政治气候还是经济环境,都具备了化妆品全面挺进农村的条件。

  品牌意识正在加强

  对于化妆品来说,品牌和形象是他们赖以长期发展的两大宝法,因此,不少企业认为,产品下乡,有损自身的品牌和形象。不过,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开放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步入城市工作,成为“城乡两栖人”,这批“城乡两栖人”使农村市场的消费理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一、农村大量人口进入城镇工作,使巨额资金流入农村,大大提高了农村市场的消费能力;资金的相对充沛,大大刺激了农村市场的消费,从前很少在农家出现的洗面奶保湿乳、沐浴露等产品也开始流入了农村家庭,使得农村市场的销售迅速膨胀,成为发展最快,空间最大的日化市场。

  二、随着城市与农村交集的扩大,许多农村人口将城镇消费理念带回农村,使农村市场也逐渐向中高档以及品牌化发展;众多的外出工作人员在回农村时,也将城镇的品牌观念和质量观念带回了农村,使农村市场不再是单一廉价化的市场。两年前在韶关市始兴县江口镇河北村调查时,许多农妇都告诉笔者,家里的洗发水都是由在外头工作的丈夫或儿女从城里买回家的,价钱都在30块钱左右。当记者问为什么不在村里买时,她们说,丈夫或儿女担心产品的质量,而且,有些好用的牌子在农村还没能买到。

  随着农民经济生活的好转,在洗化类产品的选择中,很多乡镇与城市的消费趋向已经不存在任何差异,都逐步向着讲质量、讲品牌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城乡两栖人”带来的影响。

  尽管农村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仅有不足三成会考虑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与城市消费者相比,这一比例无疑是偏低的。然而,他们经历了品牌意识从无到有、从淡漠到关注的飞跃,可以预测,随着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将有更广泛的人群加入到“品牌关注者”的行列。

  新型终端正在崛起

  “大件商品进城里,日用百货赶大集,油盐酱醋靠个体”,一向来,这种落后的消费方式,大大抑制了农村消费。而地域广阔,网点分散,购物环境落后,单店售量低等弊端,造成了企业营销费用巨大,因此,虽然多年来大家一致强调农村是未来增长的一个新起点,但多数企业都不敢轻易尝试下乡。不过,从2005年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之后,目前已在试点区域培育出25万家连锁店,覆盖全国70%乡镇、50%自然村,这种新型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已经成长为农村终端的新势力,改善着农村消费环境,保障着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

  从农村的小杂货店、夫妻店、小农资店到具有超市功能的标准连锁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努力构建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正在逐渐改变农村传统购物方式,使农民开始和城里人一样,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量保证、品种繁多的商品,这不仅仅是一种消费质量的提升,更是城乡和谐发展、共享现代商业文明的社会进步。

  目前,已有不少日化企业和化妆品代理商,通过“万村千乡”工程,加强化妆品下乡的渠道建设,把产品深入到各个农村中去。如立白、宝洁,都是“万村千乡”工程的合作伙伴,代理商如保定东大,也是“万村千乡”工程的供货商,通过这种农村的终端新势力,快速让产品下乡。

  市场环境正在规范

  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使以前只有城里人能够消费的“奢侈品”,走进了农村的千家万户,但也是受经济购买能力的约束,大多数群众有购买名牌化妆品的欲望,但是,又片面强调价格,这样,使得各种价格低廉、质量不能保证的化妆品有了市场;也使一大批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得到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由于农村市场缺乏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给许多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巨额的利润大大刺激了农村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迅速蔓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样为某知名品牌产品,其必定有大大低于其价格的假冒产品同时在市场上出现,并且假冒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并不比正规产品的小。许多农村消费者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买了一袋很便宜的“雕”牌洗衣粉,用了几天,才知道原来是“周佳”牌;买了一瓶“拉芳”洗发水,细细看明白,原来是“拉芬”。

  农村市场由于交通不便,市场分散,单店销量较低,许多正规厂家对农村化妆品供应不能保证,作为使用化妆品经营者,他们的化妆品主要来自各自称是某品牌的代理商,但是没有任何相关证件,渠道极其混乱;而很多偏远的县、镇市场,接壤外省,使得各化妆品经营户选择批发商的余地加大,化妆品来源渠道多而难以控制。

  2008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大农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启动农村消费,保障农村市场消费安全。

  这个《通知》的产生,将进一步规范农村消费环境,提高产品质量,这对于注重形象和品牌的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总体来说,随着农村消费品牌观念的改变,新终端的崛起,以及市场环境的完善,农村正在积累着一股发展的新势力,这对于化妆品下乡来说,已到了一个最佳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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