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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拟禁标 “中医世家”
日期:2009/6/18 阅读数:1352
国家药监局昨日公布了《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月26日前反馈国家药监局食品许可司。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拟规定7类禁用语。“速效、奇效”,“一洗白、一洗黑”,“中医世家、祖传秘方”,“为你而沸腾”、“魂”、“毒”等词汇,拟被禁用于化妆品标签上。
该征求意见稿制订了一系列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的禁用语,作为审核化妆品产品名称标签标识的评判标准。“禁用语”分为七类,包括:虚假夸大用语、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医疗术语、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用语、禁止宣称的功效、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新规拟要求,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等。同时,拟禁止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禁止以医学名人的姓名、使用者的名义为产品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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