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2010年化妆品成分必须全部标识
日期:2009/6/17 阅读数:820
日前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2010年6月起,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化妆品成分必须全部标识,否则将被禁止销售。今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铅、汞、色素等以往“深藏不露”的化学成分将不得不在说明书中“现身”。
- 上一篇:防衰老化妆品增加患乳腺癌风险
- 下一篇:美丽拼国粹:时尚热炒中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