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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备案工作培训
日期:2021/5/8 阅读数:5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增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依法规范生产意识。
4月28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12家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备案工作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解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人检查要点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知识等内容。
培训由市局化妆品监管科和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中心负责人主讲。药品安全总监刘晖作重要讲话,并对培训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强化化妆品备案人作为备案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一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要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刻理解精髓、增强法律意识。三要依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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