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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高达30倍!终身“拉黑”!广东化妆品迎来严管时代
日期:2021/2/26 阅读数:550
广东省药监局官网近日发布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涉及9类化妆品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应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给予不同处罚。
其中,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为,将被从重处罚,涉案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将处货值金额25.5倍~3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相关部门可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罚款,并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在以上裁定标准里,根据行为的不同,将会有不同的处罚方案。
其中,第一类和第五类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在这两种行为的处罚方案里,情节严重者,将面临高达30倍的罚款。此外,这两类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还面临终身被纳入“黑名单”的可能。
广东化妆品行业或迎最严监管时代
一直以来,广东都是化妆品生产的大省。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广东正规备案生产的化妆品企业达2900家,占全国54%。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方面,广东省化妆品生产及流通发达,涌现出了一批全国知名品牌,例如丸美、丹姿、膜法世家等,但另一方面,全行业也存在着良莠不齐发展混乱的情况。
据了解,该新规是继行业法则《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广东省发布的首个化妆品行政处罚配套文件,是对新条例的进一步细化。这似乎也意味着,过往野蛮生长的本土化妆品行业,正在迎来一个“严监管”的时代。
图文来源 | 广州日报大洋网、品观APP
编辑 | y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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