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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
日期:2021/2/3 阅读数:487
信息来源: 清水县局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知》和《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要求,近日,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排查。
此次排查以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超市商场化妆品专柜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国家药监局通报的76批次假冒不合格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要求各经营单位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等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反馈自查情况,对通报的假冒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强化指导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收集,对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查验,做好各项台账记录,严把进货关,严禁销售假冒不合格化妆品。
此次共检查经营单位4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未发现销售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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