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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查处首起违反新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案
日期:2021/1/15 阅读数:510
近日,荣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中,查获一批问题化妆品并按新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化妆品专卖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专卖店商品货架上放置有12盒进口的无中文标识的护肤品套盒,依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执法人员于检查当日扣押了上述进口化妆品并对该化妆品专卖店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未保留上述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前期已向消费者售卖出该批化妆品共计3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实施以来荣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首例化妆品违法案件,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县的化妆品行业经营业主进行新规的普法宣传,督促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自贡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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