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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
日期:2020/12/30 阅读数:508
本报讯 (通讯员邹银) 为贯彻落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素质,12月24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视频宣传培训会。全市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近5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分别从《条例》制定背景、修订思路、产品的研发、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产品功效宣称、化妆品经营监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使化妆品经营及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法律责任及违法后果,使市场监管人员准确把握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监管责任及监管重点。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
(文章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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