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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如何办理? 申报资料有哪些?

日期:2015/2/11  阅读数:1089

一、化妆品批件申报资料:


首次化妆品出口到中国,首先要在国家药监局申请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批件,申请普通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批件,提交材料如下: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国外授权公证书及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及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二、化妆品批件申报的周期


申报周期需根据化妆品分类确定,现将我国有关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类别加以说明,具体如下:


进口非特殊类(普通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进口特殊用途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说明:标有*的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根据经验,进口非特殊类(普通类)需要5个月左右就可拿下批件,进口特殊用途类需要7到8个月左右方可取得该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