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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12个地区试点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日期:2014/7/30 阅读数:802
(记者 刘瑛 实习生 张凌云)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全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研讨会议精神,最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长春、通化、梅河口等12个地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构建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
此次试点工作共分六个步骤进行,一是开展调研摸底;二是制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研发运行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四是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五是试点监测工作正式运行;六是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情况。
根据此次试点工作计划,每个地点地区都要设立不少于2个哨点医院,并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美容院设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点,力争10月初首批试点哨点医院、监测点单位开始报送监测数据,试点地区局组织开展监测数据分析,初步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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