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吃一堑长一智:口头诺言别轻信
日期:2013/9/11 阅读数:670
近日,市民朱女士花费了3000元在某品牌化妆品专卖店订购了一份精美的化妆品准备送给友人,无奈朋友提前出国了,朱女士为了不使店家能够二次出售该化妆品,便想更换一份适合自己使用的或是同等价值的其他产品,但当她把化妆品礼盒送回店家的时候,店家表示卖出的化妆品不能换货也不能退货,这让朱女士十分气愤。
朱女士称,自己当初购买这份化妆品时就跟该店经理表明了这款化妆品不是自己使用,而是送给朋友使用,并询问如果朋友认为不合适是否可以退换时,该店经理表示只要未拆封、包装完好是可以更换其他产品的。最后,经过销售员的一番推荐与简介,朱女士支出了300元选购了一份化妆品。让朱女士气愤的不仅是店家说话不算数,还有店家在自己购买产品前与购买产品后的态度问题,购买之前,店家态度很热情友好,得知自己要退换产品时,店家态度变得冷冰冰的,这让朱女士更加恼火。于是,朱女士将这套化妆品弃之于该店直到现在,双方一直僵持着。
之后,朱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该品牌化妆品专卖店的诚信问题。工作人员询问该店经理是否口头承诺过给朱女士退换产品时,该店经理称朱女士在购买产品的当天下午就已经荒一次货了,而且售出产品的小票上也明确标明产品售出后若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则是不可以退换的。
最后,经过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协会的多番调解,店家答应给朱女士更换了一份适用的产品,因为该化妆品的包装完好无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化妆品目前还不在国家“三包”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只有在和店家事先商量好并持有书面承诺时才可以要求商家退换产品,而口头诺言无凭据,消费者掏钱之前要慎重考虑。
- 上一篇:秋季保湿,对症“补水”
- 下一篇:化妆品与鲜花畅销教师节,感谢师恩成促销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