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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欧莱雅被消费者起诉 因出售过期护肤品
日期:2013/7/1 阅读数:908
近日,消费者冯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了碧欧泉透晶换肤精华素,经碧欧泉的香港客服确认,产品已超过使用期,冯先生于是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以消费欺诈为由要求两公司双倍赔偿货款398元、公证费1000元。目前,该诉讼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已立案。
冯先生在诉讼书中声称,他于去年12月初在京东商城网购了欧莱雅公司生产的碧欧泉透晶焕肤精华素两支,合计398元。随即冯先生便收到了货物,但至今未收到购物发票。
冯先生收到的产品外包装盒上中文注明的限制使用期限为2015年3月1日。因担心产品真伪,冯先生于是拨打碧欧泉香港客服电话询问相关信息,香港客服人员根据产品包装盒上所印的批号告知冯先生,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09年,保质期三年,即产品的使用期到2012年1月22日。
得知这一性息,冯先生又电话咨询碧欧泉的内地客服,所得到的回答是产品的有效期以瓶身标注的日期为准,当冯先生追问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时,客服表示不清楚,当冯先生再追问产品批号的含义时,客服未没有回答。
冯先生为此他十分愤慨,向欧莱雅公司投诉,但欧莱雅公司答复从未在中国大陆销售过该产品,且否认和京东商城的第三方店铺有合作关系。
冯先生至今仍无法确认该产品的真伪和来源,但至少可以确认该化妆品在销售时就已超过保质期。故冯先生认定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二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应承担法律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者退还398元,并索赔损失398元及公证费1000元。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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