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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反被毁容伤,美丽路上需思量

日期:2012/3/17  阅读数:820

     我们对世界总是有太多的渴求。天生丽质的人期待着能够与美丽长相厮守,长相先天平庸或后天有缺憾的也希望能与美丽不期而遇,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光顾美容院。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容院似乎是一个塑造美、让美丽得到永恒的殿堂。然而,当我们走近它,揭开笼罩在其表面的高贵面纱,也许真相会很残酷,它确实一次次扮演了制造伤害、夺走美丽的刽子手。

 

     不信?那就跟着www.hzpzs.net网小编去牡丹江市看看刘女士的遭遇吧。

 

    去年3月,黑龙江牡丹江市民刘女士联系到市区内一家叫做“今日佳人”的美容院,要求将以前留在左脸上的那块烫伤疤痕通过洗面等美容方式祛除或者淡化。而美容院老板却建议她采用微针技术再结合专业美容祛疤产品效果会更快更好。于是,在交清美容费用2000元后,双方签署了一份美容赔偿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若美容后无效果,又或导致白斑症状,美容院将负责赔偿双倍治疗费用。

 

    不幸竟被言中。做完微针美容,脸上被涂上修复产品,刘女士回到家中,一个个不良反应开始接踵而来:疤痕在结痂的同时变得红肿,三两天后左半脸疤痕处明显变厚,而且隐隐有恶臭味散出。此后,刘女士不得不多次到美容院治疗,同时按照美容院的吩咐继续花钱购买修复产品配合使用。期间,以前的烫疤未见变淡,更为严重的是,左半侧脸上长出大块的白斑并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还有硬结出现在皮肤下面。

 

    直到去年年底,当刘女士无意中得知美容院给自己做的微针美容是医疗美容项目,而该美容院只有生活美容资质却超范围经营。于是,刘女士要求到正规医院去医治并要对方支付3万元的治疗赔偿费,今日佳人则只答应按之前的协议双倍赔偿给刘女士共7000块钱。

 

    刘女士认为美容院已经涉及对自己违法施行医疗美容,不应该只能按协议支付双倍赔偿。为了维权,刘女士到当地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裁定,美容院在不具备医疗美容相关资质许可和消费者不明白消费性质的情况下,欺骗消费者在店内接受医疗美容项目,并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最后刘女士从美容院获得一次性赔偿二万三千元。

 

     在这次美容纠纷中,刘女士可谓吃够了苦头。www.hzpzs.net网温馨提醒你,在追求美丽的路上风险一路随行,美容需三思,安全更重要,盲目和轻信的后果也许会让灾难性的伤害如期而至。

 

     责任编辑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