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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化妆品退货遭拒,“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有条件?
日期:2012/2/22 阅读数:10305
在淘宝网上有淘宝经历的淘客应该都知道,只要注明了“七天内退换货”的商品按规定均可以在七天内无条件退、换货,若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家只需承担往返邮费一样可如愿退、换。然而,令刘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从一家网店购买的化妆品,明明写明可以无理由退货,待到自己要求退货时对方却以不符合退货条件为由拒绝退货。
两周前,刘女士在淘宝网一家化妆品网店拍了一套价值750元的雅诗兰黛红石榴日、晚霜护肤品套装。几天后,刘女士的朋友也从香港给她带回了同品牌的护肤品,而当时刘女士已经收到网购快递并拆开了那套网购产品的外包装。相比之下,刘女士感觉更心仪朋友带回来的产品,于是决定退掉网购的那套雅诗兰黛套装。
刘女士原本以为退货是顺理成章的事,根本不用费多少周折。因为她所购买的那套产品标识了“七天退换”,按惯例自己只需支付往返的邮费即可。孰料,网店客服表示,刘女士已经对产品拆封从而造成了对商品二次销售的影响,而且产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不可以退换货。
对于此种说法,刘女士表示不能认同,因为如果不拆封就不会检验出商品品质量,只有拆封后才能决定是否有退换货需求。刘女士再去咨询淘宝官方客服,而客服则称“七天内无条件、无理由退换货”其实是以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为前提的,诸如剪掉吊牌和商标、使用商品、造成商品破损等都会影响二次销售,换句话说,淘宝承诺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并非绝对无条件而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限制的,但对于拆封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尚未形成定论。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但是在记者和淘宝平台客服的竭力协调和沟通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女士在承担往返运费的同时,另行支付50元作为开封补偿。最终,刘女士从淘宝店退回了700元货款。
www.hzpzs.net网认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最好先了解相关细则,做到清清楚楚购物,明明白白付款。同时,淘宝应该对“影响二次销售”有一个明确的鉴定、评判,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势必会造成更多的网购纠纷出现。
责任编辑 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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